曾姐下意识地说道。
一个人,一个中文系出身的二十来岁的小伙子,会写剧本(写出来的剧本还被各巨头公司疯抢)、会演戏(演技堪比影帝)、会拍戏会摄影(导演功力和摄影技术都得到了辛导的肯定)、会唱歌(至少在童谣这一块,他的唱功碾压了一线偶像歌手郝世林)……
除此之外,他居然还会写歌?!
如果这个“写歌”,指的是会写歌词,那也就算了。
可问题是……
他不仅仅会写歌词,还会谱曲!
不可能!
曾姐不相信。
这太不科学了。
除非他一天有一百六十八个小时,否则绝对不可能办得到!
“没开玩笑。我认真的。”
“完完全全是由你自己一个人创作的?”
“没错。”
“没有找人帮忙?”
“没有。”
“……”
曾姐沉默了。
在她看来,目前摆在她面前的,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徐来撒谎了。
那首歌其实并不是他自己捣鼓出来的,而是找了帮手。
第二种可能,徐来没有撒谎。
歌,确实是他写的。
只不过,质量嘛……
具体是哪一种可能,她拿不准。
毕竟她和徐来认识的时间并不长,彼此之间的交流也算不上太多。
她对他的了解,还不够深。
但如果非要说的话,她还是觉得,第二种可能的可能性比较大。
因为,像徐来这种年少成名,在其他领域有着一定成就的年轻人,心里可能会产生一种迷之自信。
觉得自己即便是干别的事情,也能干得很好。
说不定,他其实写了一首烂歌,但在“迷之自信”的影响下,自己没能看出来……
曾姐不太想为了那种迷之自信的产物而浪费他们彼此的时间。
他们两个的时间都蛮宝贵的。
那种歌,暂且不说周末唱片愿不愿意帮忙做。
就算周末唱片愿意把它做出来,也大概率取得不了多好的商业成绩。
甚至有可能影响徐来好不容易在《华国星演员》当中攒下来的口碑。
“要不,还是算了吧。”
曾姐小心翼翼地斟酌着词句,跟徐来说,他想和周末唱片合作,她没意见。
但是,用自己写的歌来合作,那还是算了。
他在歌曲创作方面还是个新人,想要唱自己写的歌,还是再练几年比较好。
当然,她的原话并没有那么直白。
不过意思就是这么个意思。
徐来也不是傻子,当即明白了曾姐这么说的原因。
她无非就是觉得他不可能拿得出好歌。
“曾姐,”他说,“我懂你的意思。”
“但是,我觉得我那首歌写得真挺不错的……”
他跟曾姐说,他觉得,如果那首歌真的做出来,应该能让他涨不少粉丝,顺带着赚上一笔。
“我知道你是想让我先在影视方面站稳跟脚。”
“但问题是,影视剧的拍摄周期,实在太长了。”
“在这期间,如果我什么作品都没有的话,很容易被人遗忘的。”
“现在我和郝世林合唱的事情不是挺火的吗?我们趁热打铁,出一首单曲,巩固一下人气,也挺好。”
他说的这些,曾姐自然也明白。
如果他写的歌,真的能够起到巩固人气的作用,那自然是很好的。
怕就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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