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可以造出一个全新网红。>
看到这时间周期,林意心里暗暗点头。>
既然做好签约一个影视公司的打算,而心中又有些“重生者永不为奴”的心思,相较之下,这样的一个时间跨度周期,合情也合理。>
在双方义务上。>
同当下主流合同一样,自身所有的演出事务和商务权益,全部归属唐人代理。>
林意知道这没有商量的余地,整个经纪生态体系的基石便是此,眼下并非是后来独立工作室叠出的年代。>
这方面,他并不准备去挑战既定规则。>
只是,有一点,林意决定要与蔡老板说清楚。>
他要把“影视”同“文学作品”、“音乐”这两块给剥离开来,可以肯定的是,未来自己的进击方向肯定不止是影视这一途。>
这样一来,林意可不想将影视、音乐、文学作品等领域被一纸条文的全部打包给唐人经济,不然的话,自己就亏大发了。单就音乐板块而言,补上双周的缺,版权收益就会盆满钵满。若蔡老板想合作共赢,那没问题,有专业公司助力,还可以省掉宣发精力;但若只是基于影视经纪合同就想扩展连带到其他方面,那就得商量商量了。>
心里在权益这一块圈出重点后,林意又看到七年周期内的收益分成部分。>
收益分成是分作了两大部分。>
从时间上看,前三年双方四六,自己拿小头,这算是公司培养期的回本;后四年双方颠倒过来。>
从主体上看,接拍唐人自制剧和商务活动,片酬本身就容纳在公司供给的影视资源上面,所以嘛高片酬肯定是不可能的了;若是接拍唐人以外的影视剧,按照商谈下来的片酬,按照六四开,自己拿大头,小头包括了公司和经纪人部分。>
对于这一部分,林意同样没有异议。>
但还是上一个问题,这些条款放到影视板块,林意没有任何问题,但若囊括接下来自己的音乐及其他事业,却是不行!>
在林意翻看着合同的同时。>
座位对面的蔡老板,就一声不响的静静等待着。>
拿出这份合同,她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其实,那次荣兴达路边邀约的事,在发生不久后她就知道了。>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这位年轻人没有与那个明显比当下唐人要广阔的影视公司,但通过圈里人脉,她是打听当时那位李经纪给出的口头条件。>
所以,在这份经纪合同的草拟上,她是有针对性的。>
例如,在签约周期上,对方是十年,那自己就减掉三年,以示“她不要捆绑艺人,而是共谋进步发展”之意。>
再例如,在收益分成上,尽管自制剧部分能到手的比较感人,但承接拍摄和商务,分成并未对半开......>
吱嘎——>
徐久后。>
只听得汽车刹车声响,透过侧窗,可以看到是已经来到下榻酒店处。>
“都到了啊。”>
这晃然不觉的,平时挺长的一段路,这会儿都已经抵达了。>
“不用急,这份经纪合同你带着就好了,这是一只档案袋,你可以拿着它先装着,然后,若你想好了,拍完戏可以到唐人公司找我,打我电话也行。”>
蔡老板从助理手上接过一只档案袋,林意伸手接过,将面前这一沓合同纸放了进去,顺道放进去的,还有旁边这张五万块的银行卡。>
“还有,合同上面的一些条款,涉及到我司机密,所以,只入你眼,不出你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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